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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價格持續上漲,已達到國內線運價調漲門檻,航空業者票價預計於11月30日生效,各航線平均漲幅約4.5%、新臺幣95元,旅客如以調整前票價購買11月30日(含)以後出發航班機票,須依所購機票條款及航空公司規定補差價,反之,若持調整後票價機票的旅客,因故須提前改為11月29日(含)以前出發,可由航空公司退還差價。
民航局指出,國內航線票價於103年全面調整時,也同時訂定因應油價變動調整機制,當國內線航空燃油連續3個月平均價格達調整門檻時,則適用該門檻所對應之運價。從103年到現在已有4次調降及3次調漲;最近一次調整是今年8月份,當時因油價連續三個月平均價格低於21.74元門檻,所以調降票價。票價調整時,依據航空定型化契約之規定多退少補機票票面價之差額。
民航局表示,依據中油本月1日公告之航空燃油價格,今年9至11月中油公告之國內航空燃油平均價格,每公升28.01元,已高於國內航線運價調漲之門檻(每公升27.25元),各航空公司依交通部所核定運價上、下限調漲全額票價,並將自11月30日起生效,本次各航線平均漲幅約4.5%、平均調漲新臺幣95元。
配合票價調整,旅客如以調整前之票價購買11月30日(含)以後出發航班機票,須依所購機票條款及航空公司規定補差價;持調整後票價機票的旅客,如因故須提前改為11月29日(含)以前出發,則由航空公司退還差價。另民航局已請航空公司應透過電子郵件等管道,充分揭露相關資訊並妥處旅客權益事宜,旅客亦可洽各航空公司或至其官網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