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新北產業再出新招!為吸引企業落地投資並匯聚新北公私產業資源,今(4)日依法制程序提報新北市政會議並審議通過「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後續將提送新北市議會,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盼有效加深公私合作,掀起新興產業浪潮。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新北市產業多元、發展歷史悠久,是全國產業發展的縮影,資通訊、金屬、機械、塑膠等各類行業研發及供應量能充沛,並擁有全國第一的勞動力人口。為量身打造新北專屬的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經發局多次洽談產業界指標企業及學研法人組織,廣泛蒐集各界意見,草案中納入「公私合作」、「創新實驗」、「產業發展推動委員會機制」「目標產業獎勵補助措施」、「單一投資服務窗口」、「園區開發」等內容,期望實施後加速促成產業轉型、投資及研發創新,打造本市成為企業投資首選,提升城市競爭力。
▲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架構。(圖/新北市經發局 提供)
經發局表示,新北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以「參酌國內外經濟情勢」、「擬定中長期發展策略」、「推動產業升級及永續技術」、「鼓勵研發創新」及「財政有效利用」等5項產業政策規劃原則,配合新北市產業發展條件訂定產業發展綱領並公告目標產業,除了確立發展方向外,透過公告目標產業也讓企業界更加瞭解新北市產業政策藍圖,再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據產業發展綱領,訂定目標產業發展計畫並執行推動。
新北市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全文共計12條,其中明訂「公私合作」機制,開放企業向市府提案申請新型產業發展合作模式,提高產業輔導效率並節省財政成本支出,例如政府與民間合作強化「招商一條龍」團隊,進一步整合土地開發;鼓勵企業投入「創新實驗」,除了協助申請中央資源,亦可在產業園區申請設置技術交易平台、專利展示櫥窗與新興科技展示空間等,此外也將積極提供適當場域,助力業者實驗新技術或商業模式。
經發局強調,「公私合作」透過產業發展推動委員會的跨局處橫向溝通平台,將有效加速開闢產業空間,未來廠商私有土地如欲整合開發,透過與市府共同合作,不僅更加安心有效率,也能促進新北土地發展利用,創造更多產業空間,同時打破中央因政策需求保留國有土地不與地方政府合作招商的僵局。「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期以新的官產互動機制,建構經濟領航新引擎,帶領新北產業邁向嶄新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