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董雨菲/桃園報導
每到春節過後,消費者服務中心總有接不完的年菜爭議諮詢電話,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官今年就要求業者親自現場擺盤,還原自己的廣告圖案。
桌上擺滿了各式各樣年菜,有大賣場的冷凍年菜,也有網路販售的年菜,消保官今年特別要求業者親自來擺盤,還原自己的產品廣告圖案。
這一次業者透過親自擺盤,讓大家評鑑是否有符合廣告圖片,也建議大家可以使用餐具擺盤的方式,讓料理更加真實,視覺享受也更好。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該要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不得有誇張不實或使消費者產生誤解的情形,違反規定者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規定,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百萬元以下罰鍰。